比賽簡介
誠邀澳門作曲填詞人參與!MACA 流行歌曲創作大賽 2015 現正公開徵集歌曲。本比賽旨在發掘本地原創流行曲,入圍作品將於決賽晚會現場演出,並收錄於慈善合輯《MACA ALBUM VOL. 4》。
遞交詳情
- 徵集期: 2015年4月1日至30日
- 截止時間: 2015年4月30日下午6時正
- 遞交地址: 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協會(MACA)辦公室,澳門新口岸北京街126號怡德商業中心7樓B座
- 郵寄遞交: 以郵戳日期為準。
作品要求
每首參賽作品需將以下資料錄製於CD內遞交:
- 曲譜與歌詞組合(曲譜可以是簡譜或五線譜,歌詞應填寫在相應音符的下方)。
- 純歌詞。
- 參賽作品MP3格式。
重要提示: 請勿在歌譜及歌詞上寫作者名字。
參賽資格及規則
- 資格: 參賽者必須為本澳居民,並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
- 原創性: 參賽之歌曲及歌詞必須是參賽者原創作品,不得侵犯第三者之任何知識產權。
- 遞交限額: 參賽者在作曲及作詞每項最多可遞交一首。
- 版權協議: 參賽者必須同意比賽的版權條款,作品版權於遞交時轉歸MACA所有,並在特定條件下歸還。
- 編曲及演繹: MACA有絕對權力就任何參賽作品作出適當音樂編排及決定參賽作品於決賽時之演繹歌手。
- 評審: 比賽結果以MACA評判之決定為準。
- 語言: 此規則以中、英撰寫,如有抵觸,以中文版本為準。
- 最終決定權: MACA保留最終解釋及修訂此規則的權利。
版權條款(摘要)
- 自遞交參賽表格時起,參賽作品之所有版權歸屬MACA所有。
- 只有MACA及/或MACA許可的任何第三方,為宣傳及推廣創作大賽之目的,可以使用其參賽作品。
- 未能獲選進入決賽的作品,其版權將於遴選過程完畢後歸還參賽者。
- 獲選進入決賽的作品,其版權將待決賽及慈善合輯發佈完畢後歸還參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