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概覽
為推動警隊文化的建設工作,樹立正面的警隊形象,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與澳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合辦「警民合作」中文徵文及攝影比賽。擬透過比賽的形式,讓社會大眾與警隊人員共同參與,攜手為本澳警隊共建良好親民的警隊文化,並提供一個學術及藝術的交流機會。
以「警民合作」為題材,參賽者須自行命題,以表達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以及正面積極的警隊形象。
註:「警民合作」泛指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海關及澳門監獄等部門的人員與市民之間的合作互動關係。
比賽詳情
「警民合作」攝影比賽章程
一、主辦: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二、目的: 為推動警隊文化建設的工作,樹立正面的警隊形象,透過攝影比賽,讓社會大眾與警隊人員共同參與,携手共建良好親民的警隊文化,並提供一個在攝影藝術領域交流的機會。
三、組別: 設公開組與內部組
- 公開組: 對象為全澳市民。
- 內部組: 不分組別,對象為在澳門保安司轄下各部門工作的人員或退休人員。
四、要求: 以「警民合作」為題材,表達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以及正面積極的警隊形象,參賽者須自行命題。
五、作品規格:
- 彩色或黑白照片。
- 尺寸為 8 × 10 吋或8 R。
- 需用10 × 12 吋黑卡紙裝裱。
- 如涉及徽號之作品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之徽號。
六、獎項(每個組別):
- 冠軍: 獎狀及澳門幣3,500元禮券。
- 亞軍: 獎狀及澳門幣2,500元禮券。
- 季軍: 獎狀及澳門幣1,500元禮券。
- 優異獎(三名): 獎狀及澳門幣800元禮券。
七、參加辦法:
- 於網址 (http://www.fsm.gov.mo/contest_composition) 下載參賽表格,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一併透過電郵方式(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傳送予主辦方;或
- 填妥參賽表格,連同作品以及有關電子檔案的磁碟/光碟,放入密封的信封內,信封面註明參加「警民合作」攝影比賽,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或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收件處。
八、交件時間: 由2015年9月1日起至11月16日的辦公時間內。
九、結果公佈及頒獎日期: 得獎名單將於2016年1月份在上述網頁公佈,且另有專人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更多詳情:http://www.fsm.gov.mo/contest_composition/pdf/photo_intro.pdf
「警民合作」中文徵文比賽章程
一、主辦: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二、目的: 為推動警隊文化建設的工作,樹立正面的警隊形象,透過徵文比賽,讓社會大眾與警隊人員共同參與,集思廣益,携手共建良好親民的警隊文化。
三、組別: 設公開組與內部組
- 公開組: 分有以下兩個組別:
- 專上組別: 就讀於本澳大專或學位課程的學生;或於澳門以外就讀大專或學位課程的澳門居民。
- 高中組別: 就讀於本澳高一至高三的學生。
- 內部組: 不分組別,對象為在澳門保安司轄下各部門工作的人員或退休人員。
四、要求:
- 以「警民合作」為題材,撰寫中文文章,表達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以及正面積極的警隊形象,或分享一些警民互動的成功個案與經驗等。文章體裁不限,題目自擬。
- 字數限制:
- 專上組及內部組:每篇作品字數不超過3,500字(包括標點符號)。
- 高中組:每篇作品字數不超過2,500字(包括標點符號)。
- 作品規格: 以新細明體或標楷體、12 號字體、1.5 倍行距、全型標點符號的格式,列印於A4尺寸白紙上。電子檔用Word 檔格式。
五、獎項(每個組別/子組別):
- 冠軍: 獎狀及澳門幣3,500元禮券。
- 亞軍: 獎狀及澳門幣2,500元禮券。
- 季軍: 獎狀及澳門幣1,500元禮券。
- 優異獎(三名): 獎狀及澳門幣800元禮券。
更多詳情:http://www.fsm.gov.mo/contest_composition/pdf/write_intro.pdf
一般規則(兩項比賽適用)
- 參賽作品必須屬原創且未曾以任何方式或渠道公開發表。
- 參賽作品提交後不予退還。
- 比賽結果以評審委員會的最終決定為準。
- 得獎作品的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留對得獎作品作任何用途之權利而不另予報酬(例如出版、展覽)。
- 主辦單位對本章程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