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簡介
一項創意比賽,邀請參賽者以「旅遊大使,您我都是」為主題,創作一套A3尺寸的四格漫畫故事,旨在宣揚及推廣澳門人的好客之道。
參賽組別
- 小學組: 小三至小六學生
- 中學組: 初中一至高中三學生
- 成年組: 18歲或以上人士
獎項
小學組:
- 冠軍:澳門幣500元 + 獎盃
- 亞軍:澳門幣300元 + 獎盃
- 季軍:澳門幣150元 + 獎盃
- 優異獎(100名):獎狀 + 紀念品
中學組:
- 冠軍:澳門幣800元 + 獎盃
- 亞軍:澳門幣500元 + 獎盃
- 季軍:澳門幣200元 + 獎盃
- 優異獎(100名):獎狀 + 紀念品
成人組:
- 冠軍:澳門幣1,000元 + 獎盃
- 亞軍:澳門幣800元 + 獎盃
- 季軍:澳門幣500元 + 獎盃
- 優異獎(100名):獎狀 + 紀念品
參賽辦法
個人名義參加:
- 請將作品連同已填妥個人資料的參賽表夾好,放置信封內。
- 郵寄或親身交往以下地址:
驛站
澳門水坑尾街124號建輝大廈地下
- 信封面請註明「旅遊認知計劃–四格漫畫比賽《旅遊大使,您我都是》」。
學校/團體名義參加:
- 請填妥學校/團體參賽表格,並將其連同作品及已填妥個人資料的參賽表夾好,放置信封內。
- 郵寄或親身交往上述地址,信封面註明「旅遊認知計劃–四格漫畫比賽《旅遊大使,您我都是》」。
比賽規則
- 參賽者須根據主題創作一幅A3尺寸的四格漫畫。作品須以平面繪畫形式表達,具體風格及技巧不限(如廣告彩、水彩、蠟筆、粉彩、木顏色、電腦繪圖等)。文字內容可使用中文或英文。
- 如為電腦繪圖,須另附PDF/JPG格式的電子檔案(解像度不少於300 dpi),並儲存在唯讀光碟或數碼影像光碟內一併遞交。
- 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版權。若在獎項公佈後發現抄襲或違規,主辦機構有權取回獎項,參賽者須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評審由主辦機構委任,根據作品主題表達、創意、構圖及整體質素評分,比賽結果以評審的最後決定為準。
- 參賽作品概不發還,版權屬主辦機構所有。主辦機構有權使用全部或部份作品作教育、宣傳、印刷、出版或公開展覽之用,不需徵求作者同意及不另予以報酬。
-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最終之解釋權及決定權。
重要日期
- 截止報名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 公佈結果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 頒獎禮及作品展覽: 時間及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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